公告日期:2023-03-29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1-25 层21-25/F,HongKong CTS Tower,No.4011,Shennan Avenue,Shenzhen,PRC.电话(Tel):0086-755-83025555 传真(Fax):0086-755-83025068邮政编码(P.C.):518048 网址(Websit)http://www.huashang.cn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致: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股份/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指派本所李志刚律师、骆绍棋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就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之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激励计划申报材料的组成部分。本所律师法律意见如下: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批准与授权1、2019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转载自: 002620股吧 http://002620.h0.cn
公司名称:瑞和股份
股票代码:sz002620
市场类型:中小板
上市日期:日
所属行业:装修装饰
所属地区:深圳
公司全称: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Ruihe Construction Decoration Co., Ltd.
公司简介:瑞和股份公司是国家建筑装饰和幕墙施工一级、设计甲级企业。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特种流璃沙涂料系列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家私配套产品、建筑装饰材料的购销等,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是提供建筑装饰设计和施工服务。公司在全国各地已承接了上千个大中型的装饰设计、施工...
注册资本:3.8亿
法人代表:李冬阳
总 经 理:李冬阳
董 秘:戚鲲文
公司网址:www.sz-ruihe.com
电子信箱:ruihe@sz-ruihe.com